学习贯彻非公路标志牌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水平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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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非公路标志牌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水平
发布日期:2013-10-10 字号:【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厅新闻信息中心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厅长  康 军


    《甘肃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是一部专门规范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规划、设置、监督等管理行为的政府规章。当前,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办法》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充分认识《办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路畅通、便捷、开放的特性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在公路沿线开展商业宣传活动,已成为广大商家竞相追逐的目标。长期以来,由于法规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的设置和管理呈现一定的散乱现象,设置缺少统一的规划和标准,违法设置、强行设置、突击设置现象明显,机场高速公路等个别路段非公路标志牌设置数量过多过乱,不仅影响了公路的安全畅通,对公路安全形成潜在的危险,而且严重影响了公路畅、洁、美的行车环境,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迫切需要制定法规制度,对非公路标志牌的设置进行规范,建立规划、许可、设置、维护和监管等方面的制度,以有效防止和纠正乱设乱建行为,确保公路安全,营造公路畅、洁、美的行车环境。
    《办法》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为宗旨,以规范非公路标志牌管理为目标,对《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路标志牌管理制度做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依法明确了非公路标志牌的管理体制及职权,建立和完善了非公路标志牌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将有利于实现非公路标志牌的规范管理,创新交通公共资源管理的理念和方式方法,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二、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及主要内容
    《办法》依法创新、完善和细化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完善行政许可,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具体规定了非公路标志牌的管理职权、设置规划、行政许可、设置管理、定期维护、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其核心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依法明确了管理体制和管理职权。在《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关于非公路标志牌管理职权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非公路标志牌设置涉及的公路权益、土地使用、工商管理、交通安全等层面,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非公路标志牌规划及许可权限、设置管理、日常监管的责任主体和具体职责,确保非公路标志牌管理有序,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二是建立了非公路标志牌规划制度。针对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乱设乱建的状况,本着统一规划、规范管理、保证安全、确保与公路景观相协调的原则,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实行规划管理,明确了规划的编制主体、原则、程序和具体要求,设立了一路一规划、先规划后许可的制度。
    三是完善了非公路标志牌的许可制度。依法进一步明确了非公路标志牌设置许可的职权和责任,确立了经营性非公路标志牌设置许可实行拍卖、招标的制度,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公路及路域资源服务社会的功能,适应当前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公益性宣传的实际需要,确立了公益性非公路标志牌审批制度。
    四是建立和完善了公路安全保护的一系列制度。《办法》对非公路标志牌的设置从公路技术、工程质量和设施材料等标准,以及设置区域、与公路的安全距离、安全视距、设置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并规定了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明确了设置者维护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充分强调对公路安全畅通的保护。
    五是建立和完善了非公路标志牌监督检查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检查职责,要求加强路政巡查,及时发现、检查和制止各种违法行为。同时,加大了对设置者违法设置、违规设置、不履行法定义务,以及公路管理部门、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三、切实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从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路、提高公路交通依法管理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公路管理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首先要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加强对路政人员的培训,结合《公路法》、《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办法》规定的各项原则、制度、措施及具体要求,使路政人员做到原则熟悉、法条熟知、程序熟练,并能在具体执法工作中正确运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以及公路沿线主要路段、路口和场所,广泛开展以《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和公众对《办法》的知晓度。
    其次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特别是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切实依法履行非公路标志牌的管理职权。要按照《办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要求,健全完善非公路标志牌管理的各项制度,特别是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局,要尽快组织研究制定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设置的具体标准、规格及实施招标、拍卖程序要求等配套制度,切实做到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四、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全面加强路政管理工作
    当前,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素质形象建设推进年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公路路政新的管理机制已经运行,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以贯彻落实好《办法》和新机制的建立为契机,抓队伍、强基础、创实效,使路政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履职能力。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按照作风更加优良、纪律更加严明、业务更加娴熟、保障更加有力的要求,继续深化队伍整训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执法理念教育,把为民利民作为我们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做到执法为民、管理利民、服务便民,从根本上解决部分路政人员履职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高、管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则,不失职、不缺位,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规范处罚方式、规范自由裁量,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努力打造一支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公路路政执法队伍。
    二要完善管理制度,夯实路政工作基础。各单位要在前期清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系统梳理各项管理规定,查漏补缺,废旧立新,建立健全与新的管理机制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保证路政管理工作有效顺畅运行。要切实健全日常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确立奖惩制度,形成有章可循、管理规范、协调有序、令行禁止的管理机制。同时,要健全完善路政、养护、收费、运管以及公安、交警等部门间的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公路巡查、路产路权保护、超限车辆治理、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工作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三要强化路产路权保护,增强工作实效。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公路发展和安全出行、服务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高效通畅、经济实惠、安全便捷成了公众关注的新热点。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紧紧围绕“保护路产路权、保通保畅保安全”这一中心工作任务,继续开展好公路路面整治活动。坚持路政巡查,加强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车辆超限治理等日常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案件。下决心解决公路路产路权管理不到位,公路沿线脏、乱、差,非公路标志牌违法设置呈蔓延趋势,超限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冲闯站点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畅通的交通运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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