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单位:
进入夏季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持续降雨,已造成局部地区农作物和个别群众房屋受损,部分乡村道路损毁。根据省气象局预报,未来3天我省中东部地区降水仍然持续,局部地区有大到暴雨。为此,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就做好全省防汛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抗旱防汛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旱汛指发电[2013]16号)和《关于贯彻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的通知》(甘旱汛指发电[2013]17号),对当前防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政办发电[2013]54号)精神和厅领导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预防,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认清当前强降雨天气防范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应急保障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必须对强降雨天气防范工作负总责,要将其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并作为检验单位和行业执行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一种考验。要加强组织领导,从预防预警、隐患排查、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抢险和应急值守等方面,具体研究落实公路养护、道路运输、水运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防范应对强降雨天气的各项措施。要把当前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作为防汛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保障防汛组织、队伍、物资、措施全面落实,并及时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有效应对,不断夯实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基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和省厅的部署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交通基础设施进行认真排查,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一是省交通质量安全监督局和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桥涵底部垃圾和废料,疏通排水通道,对存在问题的边坡防护、锥坡等设施进行施作或返工处理,确保路基、桥涵排水通畅。要做好施工隧道进出口的防排水工作,根据隧道口地形和实际汇水面积完善防排水设施,修筑临时排水沟渠,确保洞口排水通畅。要做好临时施工驻地的选址工作,临时驻地必须选在地势较高、排水通畅、交通便利、周边无易滑塌山体或其它威胁因素的地方,严禁将驻地建在已完工涵洞、河道等地势低洼处,并做好驻地和临时施工点周边排洪渠道等防排水设施的疏通和完善工作,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宿舍、伙房、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排查工作。二是公路养护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高填、深挖路段,汛期跨河桥梁,危桥险路、涵洞、边坡、临江、沿河、傍山公路、山区公路等重点监控路段的巡查,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对发现危及过往车辆安全的隐患要立即联合交警、路政等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道路通行安全。要落实专门的应急抢险人员、储备好砂、片石、木桩、编织袋等防汛物资,加强对装载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抢险机械设备的保养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灾情,人员、抢险物资、抢险机械能够迅速到位,及时对水毁、塌方路段进行抢修,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三是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切实抓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在施工路段和易发生水毁路段设立明显标志,引导车辆安全通行,同时要加强路政人员上路巡查期间的人身安全工作。四是水运(海事)管理部门要根据省防汛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码头、船舶和库区的巡查力度和监控管理,做好应对防范工作,要密切关注强降雨预警信息,一旦出现汛情,要及时发布水上预警信息,设立警示标志,要求所有水上作业和营运船舶停航、停运。要督促各水运企业、码头管理单位全面落实防汛和防灾减灾各项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死角。五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向运输企业通报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并督促运输企业开展驾驶员在突发状况下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如遇极端天气,应及时排查危险运营线路并采取防范及停运等必要措施确保车辆运输安全。六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等方式及时发布汛期路况信息,做好服务工作。要加强在强降雨天气下高速公路的管控力度,根据天气情况对高速公路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此外,厅属各单位要加强办公场地,家属区及单位车辆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水排涝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联系,互相沟通,及时做好预警预报和次生灾害防范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各级气象、国土、卫生、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系,系统内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纸、互联网等手段,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醒可能受影响地区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全力做好当前强降雨天气及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防范工作,加强对危险区域的检测和预警,及时转移安置受威胁地区群众,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四、强化值守,畅通信息,切实提高防范应对工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特别是厅属省公路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和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单位设立的专职应急值守工作机构和路警联合指挥中心,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指挥、具体安排,每一个环节都要确定责任人,落实工作措施,尤其对易发生水毁和地质灾害的地方,要划定责任区域,安排人员、机械就近待命,随时抢险。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强降雨天气及引发的各类灾情信息,确保应急信息及时上报。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