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全省交通运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省纪委的有关要求,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决定,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及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各级党委(总支、支部)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同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特别是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发挥作用的情况;监督检查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情况;实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情况。主要检查贯彻中央、省上以及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保障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灾后重建等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情况;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情况;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原则,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的情况;落实《关于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甘纪发〔2011〕23号)精神,行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情况;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问题以及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公务用车等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的情况;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情况;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加强教育和监督,引导规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以及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以开展预防腐败试点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执纪执法和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的改革和监管,进一步做抓源好治本工作的情况。
(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改革推进机制、纠风匡正机制、惩治警戒机制、工作保障机制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机制等,构建以体制机制制度为支撑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情况。
二、自查范围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三、有关要求
(一)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对自查工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自查工作要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在全面了解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同时,注重督促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落实,注重掌握《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部署任务的进展情况,注重检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工作成效,注重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注重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注重提出今后工作的思路、对策和措施。
(三)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汇总填写《2011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自查统计表》(见附件),形成自查报告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并加盖党委公章,同电子文本一起,于2012年1月6日前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附件: 甘肃省2011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自查统计表
联系人:叶峰 左世龙
电 话:0931-848553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