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加强城市公交车运营安全管理
12月14日,省道路运输局印发《甘肃省完善城市公交车安全驾驶防护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积极督促公交企业,通过安装改造驾驶员防护装置、强化应急培训等措施全面加强全省城市公交车运营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民众出行安全。
《方案》要求,各市(州)要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快推进完善城市公交车安全驾驶防护措施工作。一是要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当地公安交警、质监等部门制定城市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装置安装改造实施方案,各城市公交企业在车辆更新或新增时,须购置具有符合各项标准和技术要求的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的城市公交车。二是要加大公交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教育。对所有公交车驾驶员、乘务员开展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规范、安全防范等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公交车驾驶员、乘务员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三是要加强宣传,提升乘客安全乘车意识,城市公交企业要在站台、公交车体及驾驶区域张贴警示标语,防止侵扰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行为,维护驾驶员安全运营环境;要利用车载媒体播放视频、语音等方式,切实提升公众认知,培养乘客安全乘车法治观念,提醒乘客遵守规则、文明乘车。四是要严格防范和正确处置侵扰城市公交车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城市公交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引导公交车驾驶员正确处置突发事件,对发现影响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警,要在有条件的公交线路或车辆上配备专职安全监督员;要加强车辆动态运行管控,确保公交车内监控摄像设备、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等正常使用,保障驾驶员安全驾驶环境。五是要积极探索保障公交车驾驶员安全的措施,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公交车驾驶员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