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局立即印发《关于迅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随车押运员查纠工作的通知》(甘运物流[2017]33号,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督察组反馈的部分危货运输车辆存在未随车配备押运员的情况,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即刻深入运输企业、危险货物充装源头,对危货运输车辆押运员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堵塞监管漏洞,消除安全隐患,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坏境。
《通知》要求各市(州)运管局(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紧盯为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这一核心目标,从严从快组织运政执法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排除源头管理把关“宽”、日常监督管理“松”、监督执法处罚“软”、企业安全管理“疲”的问题,全面强化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准入管理、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度审验及人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源头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职责、靠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发生。一是要从严审核把关,全面严格市场准入,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全面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实地审查、运输车辆准入勘验、从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畅通从业人员人员退出机制,严厉打击出租、出让、买卖相关证件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押运员全程在岗。要加强在途运车辆网上巡查工作,健全检查台账,及时跟踪处理,对连续出现3次不随车配备押运员、超过企业车辆数10%不配备押运员的,不得通过车辆年度审验。危货运输企业车辆数要与押运员数量相匹配,车辆数大于押运员数量的,质量信誉考核考核不予合格。要不断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押运员缺岗、脱岗等行为;三是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格监督执法行为。要积极协调公安、安监等部门,深入货运源头充装企业和重点货源地,查出厂(站)危货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证照及凭证运输许可资质。深入危货运输企业查企业车辆调度日志,查人员管理台账资料,查企业是否建立了行车安全日志记载制度。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经查实在途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随车配备押运员的,要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通知》要求各市(州)运管局(处)认真排查本地危货运输企业随车押运员的配备情况,及时梳理总结问题隐患,适时开展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危货运输市场安全监管。(苟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