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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甘交党〔2018〕19号 | 发布机构: | |
添加时间: | 2018-03-27 | 信息分类: | 党风廉政 |
索 引 号: | GS0018-GK132-20180510-000038 | 信息有效性: | |
关 键 字: | 浏览次数: | 次 |
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意识,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现就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在党的建设方面提出的总体思路和战略部署,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统一,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的统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关键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将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领导班子成员既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又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从严管党治党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权责统一、注重创新,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科学管理、注重实效,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狠抓责任落实,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巩固和发展党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要求
(一)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及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及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有关制度规章和工作,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
(二)党组织书记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的作用。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厅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中央、省上领导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主持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对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对本单位各级党组织履行“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不定期检查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和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
(三)领导班子成员要协助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结合部署业务工作,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加强指导和监督,并做好记录工作。对业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的事项要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发现分管单位、部门有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及时约谈和提醒告诫,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四)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帮助解决在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务必做到把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全年到分管单位、部门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
(六)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年底前要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要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一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三、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执行力
(一)强化责任考核,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将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二)强化责任追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成绩突出的,要予以通报表彰;落实不力或不履行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责任追究。对直接分管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办理;对干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事情不教育、不提醒、不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党纪或政纪处分。由于工作不力、管理不严、责任不落实、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造成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四风”问题长期滋生蔓延的,除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外,对负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
中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党组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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