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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做好厅直单位2017年度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厅直机党函〔2017〕1号 | 发布机构: | |
添加时间: | 2017-01-04 | 信息分类: | 党风廉政 |
索 引 号: | GS0018-GK132-20170816-000022 | 信息有效性: | |
关 键 字: | 浏览次数: | 次 |
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甘交党〔2017〕1号)精神,为建立健全党内帮扶长效机制,全面掌握厅直系统各单位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走访慰问活动,现就做好2017年度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范围
各单位所辖党支部生活困难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
二、应具备条件
(一)其家庭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因病因灾或其他重大事故造成家庭困难的。
(三)爱岗敬业,能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
曾获得厅级及以上党组织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困难党员可优先考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列入统计范围:
(一)因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者。
(二)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四)组织、煽动或参与闹事,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共设施的。
(五)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
(六)不服从党组织管理、不按时缴纳党费、不积极参与党组织活动的。
三、相关程序
(一)公告。摸底前,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将申请确定困难党员的基本条件和相关程序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告,并动员困难党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推荐。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召开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员困难程度,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三)公示。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将确定的初步人选名单,在党务公开栏或其他适合公示的地方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具体名单报厅直机关党委。
(四)组织慰问。我处对初步人选进行把关、审核、汇总,报厅直党委批准后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各单位配套资金不得超过厅拨付资金额度。各单位将困难人员名单及单位开户行、账号、户名等信息于1月6日前报我处。
联 系 人:白 滔 程 平
联系电话:8480717
中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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