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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加快旅游公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名    称: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加快旅游公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甘政办发〔2019〕4号 发布机构: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添加时间: 2019-01-31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
索  引  号: GS0018-GK351-20190131-000011 信息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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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9〕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旅游公路建设的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旅游公路建设的工作方案


  旅游公路是兼具交通与旅游双重功能的公路,是绿色公路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为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全省旅游公路建设,助力旅游强省战略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目标问题双导向,补短板、拓功能、促衔接、强服务,进一步加快旅游公路建设,补齐旅游公路基础设施短板,优化重要城市节点之间、旅游出发地与目的地之间、旅游目的地与目的地之间、景区与景区之间的路网连通和有效衔接,进一步拓展公路旅游服务功能,强化交通枢纽集疏运体系,积极构建“快进慢游”旅游交通网络,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全面服务、支撑保障旅游强省战略实施。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大景区、5A级旅游景区通高速公路,具备建设条件的4A级景区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启动实施并力争实现75%左右的3A级景区通三级公路;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连接道路向其他景区和乡村旅游景点延伸,逐步实现具备条件的2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景区(点)通硬化路,基本形成“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网络。“生态公路”“景观廊道”建设取得显着进展;汽车站“游客集散中心化”和服务区“驿站化”改造加快推进,公路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显着增强;依托高铁站、机场、综合客运枢纽的旅游集疏运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实现高铁站、机场、公共交通、旅游专线间的无缝衔接,形成交通枢纽—集散中心—旅游景区的旅游集散网络;旅游交通标识体系更健全,出行引导更智慧,交通旅游产品更多元,服务品质更优异。

  二、主要任务

  以补短板、拓功能、促衔接、强服务为重点,着力实施“通路”“改站”“畅游”“智联”四大交旅融合提升工程。

  (一)重点解决“通路”的问题。加快实施“四个层次路网”建设,积极构建“快进慢游”旅游交通网络,实现重要节点城市、旅游目的地与交通干线的互联互通,强化景区与景区之间的路网连通和有效衔接,打通“断头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破除景区可进入性差的“瓶颈”制约,为游客创造快速便捷安全可靠的交通条件。

  1.着力推进大景区和5A级旅游景区高速公路连通工程。2019—2020年,安排建设通大景区高速公路3条391公里,解决宕昌官鹅沟、红色南梁、夏河拉卜楞寺等3个大景区所依托的县城通高速公路问题;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解决临潭冶力关大景区通高速)和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直通红色南梁大景区)作为“十三五”规划研究项目,待建设条件具备后启动实施;安排建设通5A级旅游景区高速连接道路3条161公里,解决天水麦积山5A级景区高速连通和敦煌5A级景区高速互联互通问题;平凉崆峒山5A级景区连接道路项目涉及环境敏感点,待建设条件成熟后再行解决。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大景区、5A级旅游景区通高速公路,与铁路、机场有效衔接,形成“快进”旅游交通网络。  

专栏1  大景区和5A级旅游景区高速公路连通工程

  1.通大景区高速公路。实施G75兰海高速渭源至武都段、S15华池(打扮梁)至庆城高速、S38王格尔塘至夏河高速3条391公里,总投资约558亿元;待建设条件具备后启动实施南梁至太白、S10卓尼至合作2条150公里,总投资233亿元。
  2.5A级景区高速连接道路。实施G215柳园至敦煌、S218高庄村至麦积镇、麦积区潘集寨至街亭出口至温泉高速(一级)共3条161公里,总投资约60亿元。

  2.加快推进4A级旅游景区二级公路连通工程。2019—2020年,安排建设通4A级景区连接道路15条259公里,解决13个4A级景区二级公路连通问题;白银至青城古镇、永靖至大河家作为“十三五”规划研究项目,待建设条件具备后启动实施,解决青城古镇、黄河三峡等2个4A级景区连通问题;剩余的4个4A级景区(华亭莲花台、卓尼大峪沟、康县阳坝、碌曲则岔石林)项目涉及环境敏感点,待建设条件成熟后再行解决。到2020年,实现所有具备建设条件的4A级景区通二级及以上公路,破除重点旅游景区可进入性差的“瓶颈”制约。  

专栏2  4A级旅游景区二级公路连通工程

  4A级景区连接道路。实施S236新天至马蹄寺、S588高坝至祁连、S227渭源至五竹、小川至西峡颂景区、S505庆城至周祖陵等15条259公里,总投资36亿元;待建设条件具备后启动实施白银至青城古镇、永靖至大河家公路永靖至临夏段2条84公里,总投资89亿元。

  3.加快推进3A级旅游景区三级公路连通工程。3A级景区新建连接道路31条441公里,结合乡村振兴战略,2019—2020年,先期启动通3A级景区连接道路6条114公里,解决5个3A级景区三级公路连通问题;剩余的25个3A级景区分步组织实施,分阶段实现通3A级景区三级公路全覆盖。  

专栏3 3A级旅游景区三级公路连通工程

  3A级景区连接道路。启动实施迭部—四川若尔盖、江迭路—迭部、岷县—桥上、S314线—黑山咀、“月上敦煌—2019中秋戈壁国际音乐节”道路、华亭县城—双凤山公园6条114公里,总投资6.4亿元;剩余的25条327公里分步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其他A级景区和乡村旅游景点旅游道路连通工程。坚持农村公路发展与美丽乡村联动,积极实施农村公路路网完善工程、乡镇和建制村“畅返不畅”整治工程,量力而行推进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工程,推进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等农村经济干线建设,推动连接道路向其他A级景区和乡村旅游景点延伸,逐步实现具备条件的2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景点通硬化路,形成“慢游”旅游交通网络。支持通全省268个乡村旅游示范村的乡村公路提等升级,旅游专业村对外连接公路等级应至少达到四级公路标准,提升乡村旅游可进入性;加强重点乡村旅游景区(点)对外联系公路连接段建设,实现硬化、绿化、美化。      

专栏4  其他A级景区和乡村旅游道路连通工程

  1.实施屋兰古镇大景区道路、S304线至五马沟连接大槐树景区道路改造工程、临夏州康乐莲麓至积石山大河家旅游扶贫大通道、武威市南部山区旅游公路、G309金崖至河口公路关山至柳泉连接线等8项369公里,总投资28亿元。
  2.实施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等经济干线749公里,总投资16亿。
  3.实施全省“畅返不畅”路段整治工程2271公里,总投资8.6亿。
  4.引导地方政府量力而行推进自然村组道路建设。
  5.支持通其他A级景区道路改造提升和通268个乡村旅游示范村的乡村公路提等升级。

  5.积极打造“生态公路”“景观廊道”。把道路交通项目建设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通达、生态、文化、旅游等功能,着力打造功能复合型交通廊道。逐步对具备旅游条件的国省干道进行“生态化”“驿站化”改造,对符合建设条件的乡村旅游公路科学合理设置简易驿站、港湾式停车带、观景台等服务设施,依托旅游公路沿线生态环境、旅游资源,通过借景、融景等方式,实现以路引景、以景串线,着力构建“畅安绿舒美”的生态旅游公路;建设集服务功能与景致观览于一体的停车观景平台、公路驿站,因地制宜配套必要的绿化、美化和人文等景观设施,形成集“生态、景观、休闲、旅游”多功能于一体的交通旅游景观廊道。推动依托交通干线建设乡村旅游集聚区,打造一批旅游风景道和乡村旅游风景带。  

专栏5  “生态公路”“景观廊道”打造工程

  省文旅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借鉴海南“驿站化”旅游通道串联美丽乡村的经验及甘南州公路景观台建设等做法,在以市县为主体自下而上提出景观廊道拟建名单的基础上,筛选把关,提出功能设施、绿化美化等要求,拟订三年实施计划,整合项目资源、资金,指导具备条件的地方提升改造建设一批生态公路、旅游公路等景观廊道。

  (二)加快解决“改站”的问题。强化汽车站、服务区等公路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建设“游客集散中心”“公路驿站”,积极拓展“服务区+旅游”“服务区+物流”“服务区+商业综合体”“服务区+地方特色产业”等特色服务功能,打造集旅游宣传、游客集散、“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交通旅游综合体。

  6.加快实施汽车客运站“游客集散中心化”改造。2019—2020年,筛选全省已实现网上售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分批次、有步骤地进行改造升级,力争打造110个左右的交通游客集散中心,兼具公益属性和旅游服务功能。  

专栏6  汽车客运站“游客集散中心化”改造工程

  改造升级兰州客运中心、临夏州汽车南站、天水汽车站、定西汽车站、平凉汽车东站、西峰汽车南站、张掖汽车东站、合作汽车北站、武威综合客运枢纽中心、敦煌汽车站、白银汽车站、金昌市汽车站、武都汽车站、嘉峪关汽车站等110个左右。

  7.加快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驿站化”改造。改造升级高速公路服务区,逐步配套完善旅游厕所、宾馆、充电站、智能水电桩(房车专用)、停车场、观景台和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等综合服务设施,涵盖景区推介、展馆营销、休闲区、房车露营地、路况实时反馈等功能板块,建成“司机之家”“旅客之家”“房车驿站”。2019—2020年,对3对高速服务区进行升级改造。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31个甘肃特色旅游商品和甘肃地方农特产品实体示范店,协调开通服务区快递代理业务,满足游客多元化的出行购物需求。打造服务区地方特色小吃店16家,提升旅游餐饮品质。建设21对服务区39座充电站,开展光伏发电站建设试点,强化节能减排。对临近旅游景区的9对服务区进行游客集散中心改造。建成11个交通驿站、12个司机之家。  

专栏7  高速公路服务区“驿站化”改造工程

  1.高速服务区进行升级改造。对G6京藏高速白银东服务区、G22青兰高速接驾嘴服务区、G6京藏高速张家寺服务区3对服务区进行升级改造,总投资2.6亿元。
  2.特色旅游商品和地方农特产品实体示范店。在太石服务区、临夏服务区、泾川服务区、会宁服务区等16对服务区建设31个,总投资630万元。
  3.地方特色小吃店。甘泉服务区、安门服务区、兰州南服务区、静宁服务区等8对服务区打造16家,总投资410万元。
  4.充电站。在甘泉服务区、武威服务区、太石服务区、白银东服务区等21对服务区设立39座充电站,总投资7530万元。
  5.游客集散中心改造。对武威服务区、会宁服务区、太石服务区、临夏服务区、礼县服务区、平凉服务区、长城驿服务区、武都服务区、甘泉服务区等9对服务区进行游客集散中心改造,总投资270万元。
  6.交通驿站。在兰州北服务区、安门服务区、平凉服务区、临夏服务区等服务区建设11个交通驿站,总投资475万元。
  7.司机之家。在太石服务区、白银东服务区、长城驿服务区、兰州南服务区等服务区建设12个司机之家,总投资22万元。

  8.统筹推进普通国省干线服务区建设提速提质。参考国内外对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设置间距的经验,按照平均100KM左右的合理间距,在全省统筹布局规划建设103个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其中一类服务区14个,二类服务区35个,三类服务区54个)。除具备公路服务区的基本功能外,积极拓展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娱乐休闲中心、商业服务中心、应急救援系统等功能模块,打造交通驿站。2019—2020年,规划新(改)建普通国省干线服务区33个,剩余的22个普通国省干线服务区之后安排实施。  

专栏8  普通国省干线服务区改造工程

  新(改)建金崖服务区、会宁服务区、长城停车区、清泉停车区等33个,总投资53亿元;剩余的22个普通国省干线服务区之后安排实施。

  9.积极打造高速公路主题文化旅游服务区。结合服务区所处地域文化,通过规划配置新建服务区、优化改造现有服务区,加强与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向旅游、生态、观光、文化、康养、消费等复合功能型服务区转型升级,规划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公路主题文化旅游服务区。2019—2020年,计划先期选择3个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试点(在武威服务区建立“铜奔马”主题展馆,在礼县服务区建立“三国文化”主题展馆,在武都服务区建立“绿橄榄”主题展馆);后期将逐步整体打造“凉州·印象·空间—武威服务区”“先秦故里·天嘉福地—礼县服务区”“千年药乡·橄榄之城—武都服务区”“蜜瓜之乡·锁阳古城—瓜州服务区”“天下黄河第一城—兰州服务区”“丝路明珠·七彩丹霞—张掖服务区”“问道崆峒·养生平凉—平凉服务区”等系列主题文化服务区,并适时在静宁服务区建立“平凉金果”主题展馆,在甘谷服务区建立“石窟文化”主题展馆,在王格尔塘服务区建立“藏族民俗风情”主题展馆等。

  10.协调推进乡村驿站、乡村加油站建设。对符合建设条件的乡村旅游公路科学合理设置简易驿站、乡村加油站、港湾式停车带、观景台等服务设施,打造乡村驿站。省供销联社在全省范围内统筹布局、规划建设3000个乡村加油站,有效解决农村地区加油远、加油难和集体经济“空壳村”问题。  

专栏9  乡村加油站建设工程

  由省供销联社负责以项目扶贫方式组织实施,计划新建乡村加油站3000个,总投资39亿元。

  11.统筹推进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建设。落实《丝绸之路甘肃省交通房车露营地发展规划》,结合旅游公路建设和景区开发,统筹推进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建设。引导自驾车(房车)营地、交通驿站建设向特色村镇、风景廊道等重要节点延伸布点,逐步形成乡村旅游自驾游精品线路产品和服务体系。  

专栏10  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建设工程

  实施《丝绸之路甘肃省交通房车露营地发展规划》,依托重点景区、风景廊道、重要交通节点,建成200个自驾车(房车)营地和100个交通驿站,建设国内外知名的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其中,近期重点建设张掖滨河新区自驾游露营地(一期工程)、天水麦积山自驾游综合露营基地、柳格国高(G3011)敦煌至当金山口高速公路工程阳关服务区及阿克塞服务区房车露营地等9个自驾车(房车)露营地,总投资29亿元;积极推进肃北党河峡谷露营地、民勤红崖山水库房车露营地、金昌国际房车服务基地等35个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建设,总投资25亿元。

  (三)协调解决“畅游”的问题。加快推进依托高铁站、机场的旅游集疏运体系建设,实现高铁站、机场、公共交通、旅游专线间的无缝衔接,形成交通枢纽—集散中心—旅游景区的旅游集散网络。

  12.加快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建设,促进各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衔接,方便游客集疏和换乘。2019—2020年,规划建设兰州新区综合客运枢纽站、天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站前广场一期工程、陇南综合客运枢纽、定西综合客运枢纽、白银高铁南站综合客运枢纽等5个综合客运枢纽,加快推进酒泉南综合客运枢纽、敦煌综合客运枢纽、岷县汽车南站、庆阳综合客运枢纽4个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确保通高铁的重点旅游城市至少拥有1个综合客运枢纽。  

专栏11  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

  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新(续)建兰州新区综合客运枢纽站、天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站前广场一期工程、陇南综合客运枢纽、定西综合客运枢纽、白银高铁南站综合客运枢纽等5个综合客运枢纽,总投资16.5亿元;加快推进酒泉南综合客运枢纽、敦煌综合客运枢纽、岷县汽车南站、庆阳综合客运枢纽4个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总投资6.8亿元。

  13.优化交通枢纽与城市、景区的交通衔接。加强交通枢纽与主城区间的公交线路、与景区间的旅游专线;在高铁站、机场、汽车客运站为旅客集中提供预约租车、定制包车、景区直通车、“落地自驾、异地交车”等个性化运输服务。力争到2020年,实现兰州中川机场、敦煌机场,70%的市州城市高铁站和60%的旅游城市一级客运站能够提供预约租车、定制包车等个性化旅游运输服务,全省60%旅游客运企业可以提供个性化包车、租车等服务。

  14.适时开通景区到依托城镇之间、景区与景区之间的旅游专(环)线、旅游直通车、定线旅游等客运业务。力争到2020年,在兰州、天水、平凉、张掖、武威、嘉峪关、酒泉、临夏和甘南等9个市州开通旅游专(环)线、旅游直通车、定线旅游等客运业务。在连霍高速天水至嘉峪关、敦煌段增设景区接驳服务点3处,与景区游客接驳服务无缝衔接。

  15.完善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将通往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景点标识标牌纳入全省道路交通标识范围。在省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的主要交叉路口、城市交界处通往旅游景区的路口增设规范的旅游交通标识牌,健全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对新建、改建公路项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主动与旅游部门衔接,合理设置旅游标牌,实现旅游交通标志规范、清晰明确、快速识别。

  16.加大交通旅游宣传和出行引导。在火车站、机场、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出入口、三级以上汽车站、公交车站等游客集散地利用电子显示屏、可变情报板等,加大交通旅游宣传和出行引导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通过手机APP、微信,提升交通旅游信息推广效果。与当地旅游部门、专业演艺文化公司等合作,在公路服务区开展旅游图书图册发放、票务销售、推介等便民服务。

  (四)统筹解决“智联”的问题。依托我省交通运输大数据资源平台和旅游大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一部手机游甘肃”行动计划,推进交通与旅游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加快构建具有甘肃特色的交通旅游综合数据服务平台,形成交通旅游数据资源目录,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交通旅游综合服务产品。

  17.打造交通旅游综合服务平台。与“一部手机游甘肃”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针对不同游客群体的交通旅游产品及旅游服务需求的发布、查询、预定、线上交易、产品介绍、互联在线体验、交通旅游车辆定制网约服务及景区售票等线上互动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覆盖“路上、景中、游后”各个环节的智慧化服务。

  18.推进交通旅游信息数据综合应用。构建交通旅游“四合一”(即:交通旅游数据平台+旅游企业+交通企业+陇上特产销售体系)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全省主要景区和交通场站宽带网络和WIFI全覆盖。提升干线公路服务设施的自动化程度和态势感知能力,逐步实现公路运行状况、信息发布、智慧旅游服务等联网管理和共享。在客运站推广普及联网售票、乘车码微信支付和交通一卡通支付,实现公众出行“一卡通”和手机支付。在服务区积极推广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的应用,探索ETC用户卡加油、购物消费等应用实践。

  19.提供普惠化信息数据服务。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性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支持企业推广形式多样的交通信息服务APP产品,提供实时交通运行、路网查询、出行引导、高速公路服务区、智能公交、运输场站、汽车租赁、定制网约客运、汽车维修、道路援助、ETC在线充值等信息对接和一站式服务,为公众提供多渠道、全方位、普惠化服务信息。完善“12328”服务监督平台,逐步实现公路与铁路、民航、水运、邮政等行业的信息共享和平台对接,实现交通运输服务监督“一号通”。  

专栏12  交通旅游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

  重点实施省级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甘肃省交通旅游综合数据服务平台项目、甘肃交通运输“互联网+出行服务”、甘肃省交通旅游车辆定制网约数据服务项目、交通运输场站服务区网络和WIFI覆盖项目、交通旅游大数据融合应用试点项目、甘肃省智慧高速综合服务平台(智慧旅游服务区)等7个项目,总投资1.4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分工负责,合力推进。

  市县政府要加强对旅游公路建设实施的组织领导,切实负起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本地区旅游公路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与发展。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文旅厅建立省级旅游公路项目库,指导市县政府发掘储备一批交通旅游项目,并加快组织实施。省文旅厅结合旅游产业发展和景区开发,研究提出旅游公路建设项目需求,协调和指导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管理部门与交通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景观廊道建设、游客集散中心改造、交通旅游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建设。省政府国资委协调省属国有企业按照“建养一体化”方式积极参与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协调相关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指导企业做好合作模式设计和投资风险防控。省供销联社科学布局、有序推进乡村加油站建设运营,努力构筑“最大同心圆”。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要建立重点旅游公路项目联审联批绿色通道机制,及时解决旅游公路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的难题,形成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  

专栏13  旅游公路主要建设任务分工

  根据建设事权,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建设;省文旅厅与省交通运输厅共同推进景观廊道建设、游客集散中心改造、交通旅游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
  各市州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省级高速公路、普通省道、4A级及以上景区连接道路建设;结合旅游公路建设和景区开发,统筹推进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3A级及以上景区连接道路、农村公路及乡村旅游道路建设,乡村公路驿站纳入地方乡镇美丽乡村一体化建设和养护;积极推进乡村加油站建设。
  地方政府和景区开发部门负责景区内部道路建设,强化与旅游公路衔接。
  省级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升级改造、日常维护和市场化运作。地方政府及其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客运站建设、升级改造和协调推进、加快构建无缝衔接高铁站、机场、汽车站、公共交通、旅游专线之间的交通旅游集散体系。
  各级文化旅游部门、旅游企业、景区开发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涉旅项目的前期工作、旅游产业要素标准化评定、商业运营、宣传营销、推介推广等工作。

  (二)创新模式,多元融资。

  1.建好用好交通发展基金(资金池)。由省交建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省国投、省城乡投、省电投、省建投和八冶集团等省属企业共同设立甘肃公交建公路投资基金,加快整合和筹集各类资金和资产资源注入形成资金池,重点解决采用PPP模式实施的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资本金短缺问题。

  2.积极推行建养一体化等新模式。鼓励引导县级政府与省属国有企业合作建设养护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有效解决当前全省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因投融资政策收紧出现的建设和养护资金缺口问题,促进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和农村公路良性发展。

  3.盘活有效存量资产,补充项目资本金。以出让国有资源资产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补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将已建成运营、车流量大、通行费收入较好的政府还贷公路通过市场化方式转为经营性公路,转让收益除偿还项目债务外,作为新建收费公路项目资本金。将相对收益较好的国家高速公路和地方高速公路打包招标,将有收益的高速公路与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公路打包,通过平衡项目间整体收益,或者将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打包,凭借存量项目较为稳定的收益预期来吸引社会投资方,解决资本金出资压力。

  4.省级预算安排的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设立的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对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市县政府要将事权范围内的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鼓励市县政府全方位开放本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市场,以资产划分为导向,推进旅游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市场化和专业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各类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参与交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以公建民营、合作运营、购买服务、PPP合作等模式进行经营管理和收益分成,充分发掘市场配置资源和资产,形成多元化投融资发展格局。

  (三)“捆绑开发”,整合运作。

  支持县级政府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理念,以县为单位,将辖区内普通省道、旅游公路、“畅返不畅”工程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等项目集中打捆,采用“建养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养护。将政府出资或引导建设的旅游公路的冠名权、广告权、公路服务设施(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优质资源打捆实施,用于解决项目建设和养护资金不足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将旅游公路建设与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乡村旅游、矿产资源等捆绑实施一体化开发。

  (四)“综合开发”,提质增效。

  鼓励市县政府积极探索推进TOD模式(交通引导开发模式),以“路”“站”“景区”等要素为核心,围绕交通出行,引导沿线或周边地块整体开发。对符合条件的旅游公路和景区开发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动项目实施机构对政府承担的资源保护、环境整治、生态建设、文化传承、咨询服务、公共设施建设等旅游公共服务事项与相邻相近相关的公路、酒店、景区、商铺、停车场、物业、广告、加油加气站等经营性资源进行统筹规划、融合发展、综合提升,不断优化旅游公益性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促进旅游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以公路建设带动周边旅游,打造全域旅游综合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旅游公共服务的需要,大力推动旅游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五)“交旅融合”,联动发展。

  支持市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旅游公路进行特色开发,结合沿线自然风光及旅游资源,合理确定设计主题,使“路”成为一道美丽风景线,把旅游资源集聚、串联起来;使“站”成为特色驿站,诠释“路”上包含的历史文化遗迹、民情风俗;结合旅游出行需求,鼓励在路侧空间富裕路段设置完善公路旅游服务设施;鼓励用旅游公路及沿线收储资源与社会投资方达成投资开发协议进行一体化综合开发,促进旅游公路建设和旅游项目开发联动发展。引导一批邻近重点景区、重要旅游城市和主要经济走廊带周边的公路服务区,探索服务区与毗邻区域土地、景区进行联动开发。

  (六)“资源变资本”,滚动开发。

  支持市县政府充分运用好、挖掘好旅游公路项目沿线各类资源。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积极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补充项目资本金,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项目。将旅游公路项目周边的砂石料资源、旅游资源,打捆以公开方式出让给省属国有企业置换资金,置换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该项目政府方资本金。鼓励采取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相关资源开发权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和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向中标企业支付项目工程款及养护服务费。将旅游公路项目周边的旅游资源、矿产资源等出让给项目建设外的其他社会投资人,转让收入按有关规定可作为该项目政府方资本金。

  支持交通、文化旅游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服务需求稳定、现金流可预测性较强的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募集资金作为本地区、本领域项目政府方资本金。

  将存量政府还贷旅游公路和旅游景区采取股权整体(或部分)转让、特许经营权出让、公路收费权权益转让、融资租赁或经营性租赁等方式引进社会投资人,通过存量资源变现回笼资金,用于其他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和运维维护,实现滚动开发。

  (七)完善技术标准,规范发展。

  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促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的地方标准体系,推动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标准化、规范化。尽快制定公路服务区建设标准图,突出基本服务功能+特色增值服务功能,指导服务区“驿站化”建设和改造。建立交通旅游智库,强化对交通旅游融合发展的战略研究、政策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学习借鉴省内外的先进经验和成果,结合地域特色打造一批特色突出的交通旅游示范工程,在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运营、服务、保障和旅游交通产品创新方面先行先试、点面结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八)强化监督考核,推动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旅游公路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实施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调度、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把旅游公路建设纳入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照“以建奖建、以路补路、以站补站”和“谁积极支持谁、谁实施得好支持谁”的原则,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对项目推进快、协调服务好、资金落实到位、管理养护到位的市县予以表彰和奖补;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市县进行通报批评,并适当调减项目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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